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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3页)

豆泥一怔,这回万万不敢笑。倒是闫五爷笑得欢快,掐着陶诺的脸,“你就教它这?老子算是白疼你了。”

说是这么说,一点听不出责怪的意思来。

陶诺脸上叫他掐出红印,无辜道:“您让我教它的。”

闫承骁煞有介事说:“礼尚往来,你该教‘好相公’、‘好先生’才是。不教也成,你喊两声我听。”

陶诺一撇嘴,躺回摇椅里,甚至还翻了个身背对他,“那我不要了,五爷您自个儿收着罢。”

“得,祖宗!”闫承骁把他重新薅起来,“随你,爱教什么教什么,成不?”

少爷和太太在院里耍嘴,间或夹杂几句八哥鸟的“好夫人”,院里热闹当真是一刻也没停过。

粗布麻衣的下人边扫地边往少爷和太太那边瞧上两眼,笑得合不拢嘴。

“少爷待太太真好,啥前儿见过咱少爷这般好脾气?”

“甭说,换我有这么个太太,我也掏心掏肺待她。上回咱少爷给太太买了果宜坊的烤鸭,太太说是吃不完,转脸就赏了我半包,特好吃。”

“哎我也是,那回碧春丫头不在,我帮太太铺褥子,临走太太赏了我根价格不菲的玉簪,好看极了,回头去我屋里给你们瞧瞧。”

“太太嘴硬心软哩,回回赶少爷去偏院睡,哪回吃饭不是让我们去叫少爷回屋去吃。”

“可不是嘛!”

碧春端水进来便听到这帮子人在乱嚼舌根,蹙眉道:“活儿干完了?有这闲工夫不若多扫两遍地,墙根的土得翻新,开春后要种花。”

众人立刻噤声,一哄而散做事去了。

腕上的玉镯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碧春低头看看镯子,又望向不远处正嬉闹的少爷太太。

闫之玉进门就见碧春在发呆,这丫头是她看着长大的,头回见她痴愣,不免叫了她一声:“碧春,你想什么呢?”

碧春身子一晃,盆里的水差点翻出。她忙说:“没什么。三小姐您找少爷?”

“我找他作甚。”闫之玉问她,“昕儿在不?”

“太太在的。”

闫之玉大步跨进院子,“昕儿!”

她瞧见闫承骁和陶诺厮混在一起,眼神顿时玩味起来,“三姐扰了你们了?”

“哪能啊。”闫承骁心口不一,“三姐有事?”

“我今儿休息,许老师又在医院待着,闲得无聊呢。昕儿要不要跟三姐到玉壶茶馆吃茶听曲去?”

闫之玉和许长安的亲事是两家入秋便定下的。

她是大夫人所出,前些年在外国学医,回来以后闫老爷便找关系把闫之玉送进协力医院,在医院里头就是许长安带的她,算是她的老师。许长安家里是盐商,他作为长子反倒扭头学医去了,当年在申城闹了好大一出,闫之玉那时还没出国就听说了这事,当时看着这许少爷的乐子,现如今倒是和许长安浓情蜜意。

也是闫府没那么多破规矩,闫老爷计划给闫之玉安排婚事,一听闫之玉说有心上人,立刻差人去许家说亲。

家里头没意见,有意见是许长安和闫之玉。俩小年轻不高兴太早成婚,说是再等些日子,一等便等到冬日下雪。眼见冬天过去一半,大夫人和二夫人把闫之玉叫过去说教一番。

要不怎么是一家子,闫之玉听得头大,跟闫承骁一样左耳进右耳出,嘴上应得好好的,实则一点没这打算,从大夫人院里出来,扭头便来找柳昕出门散心。

大好机会陶诺岂能错过。同样,闫承骁没忘记自家太太想方设法往出跑这事,想跟着一道去。闫之玉跟看新奇物件儿似的看他,揶揄道:“我和昕儿去听曲,你一个糙汉子跟着作甚?”

三姐不许,闫承骁没法子,叫豆泥跟过去。豆泥不明所以,还是按少爷吩咐去了。

见陶诺跟着三姐要出院门,闫承骁一拍脑门叫住他们,取了王老板昨儿刚送来的裘皮大衣罩在陶诺身上,给他套好手捂子。

“仔细着凉。”手捂子大,闫承骁的手也揣进去,在棉絮里头捏住陶诺掌心,“收起你那点心思,老子等你回家。”

玉壶茶馆是申城赫赫有名的茶楼,一楼大厅屏风后坐着说书人,一说书二四六评剧,二楼请了专人唱曲,时常早晨就坐满了人,好不热闹。

闫府的车甫一停在茶馆外头,服务生就迎了上来,领着闫之玉和陶诺上二楼。

今儿个二楼唱曲的人据说是老板花大价钱从江南请来的,唱腔细腻婉转,一手琵琶弹得出神入化。她在屏风后头唱,外头人吃茶闲续,小百灵的身影投到屏风上,娇小一人儿,用整个身子托起琵琶,吴侬软语地唱着。

闫之玉喜欢听曲,一曲结束,扔片金叶子给服务生,打赏她的。

陶诺心不在焉。玉壶茶馆离柳安堂没几步路,拐个弯就到了。他思来想去,眼睛咕噜一转,告诉闫之玉自个儿要解手去。

“去罢。”闫之玉没在意,“叫个服务生领你过去,这地儿大,别找不着路了。”

豆泥犹豫,准备跟上,给陶诺叫住,说他找服务生带着就成。豆泥到底是男儿身,虽说跟着太太可以,不过现下太太都发话了,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于是安安静静守在三小姐旁边等。

等了半盏茶,始终不见太太回来。

豆泥心里没底了,惴惴不安。又等了一盏茶,还是没见人,他生怕陶诺走丢,赶紧给闫之玉说了声要去找人。闫之玉也觉着奇怪,没拦着,随他去了。

把玉壶茶馆翻过一遍,哪里有太太的影子?

豆泥跌坐在地上,吓得魂飞魄散。完了,他把太太看丢了!

豆泥翻遍玉壶茶馆也没能找到的太太,这会子正在柳安堂后门爬墙。

陶诺进闫府时两手空空,吃穿用度都是闫府准备。估摸着是二夫人喜欢,给陶诺准备的衣裳几乎都是太太小姐们喜欢的旗袍,爬墙可费劲儿!他迈不开腿,只得先四下转转,瞧见巷尾有个空竹篓子,搬过来垫在脚底下。

竹篓不结实,好在他清瘦,借着竹篓子一踮脚,从围墙翻了进去。“嘶啦”一声,旗袍衣摆蹭在粗粝的墙上,撕破了,小腿的嫩肉被磨出血来,血痕顷刻间凝成珠子,从腿根儿一颗颗顺着往下淌。

在闫府娇惯些日子,翻墙都生疏了。他之前可是经常从这地方偷溜出院子玩的。陶诺站稳脚步,赌气地用旗袍擦掉血珠。

今儿穿的是件墨绿色丝绒旗袍,血珠染上去,晕出小片深色痕迹,倒是跟旗袍上头绣的花朵交相辉映了。

陶诺任伤口流血去,眼神扫过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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