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贵族的血奴也说不定,这样她带来的领夹和晚礼服,就能说得通。但她脸上的胎记又……
“他不能证
明我是人类,但我能证明自己是半夜族。”
阿力越发紧张,见夏夜言辞凿凿,他都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难道真的弄错了?可要是真弄错了,黑哥一定不会放过他。
黑哥不动声色道:“说说看?”
“我的视力很好,比如我能清楚地看见——”夏夜说,“黑哥的眼睛是肿的,脖子上也有一块淤青,应该被人揍了吧?”
“什么!黑哥让人揍了?”
某小弟震惊的话脱口而出,然后又飞快捂住嘴巴。
周围嗡声一片。
黑哥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
酒吧的灯光很暗,黑哥的皮肤还很黑,他还特意戴了个墨镜,因此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人注意到黑哥的异常。
丢脸的事情被人知道了,黑哥很想发火。
他磨了磨牙,问道:“还有呢?”
“我的力气很大,比如我旁边的这个骗子……”
夏夜说着话,突然抓住了阿力的臂膀,酒吧的众人都没看清她的动作,只听“啊”的一声痛呼,阿力已经被放倒在地。
夏夜的脚踩在他的脸上。
短短两秒钟,一个大男人毫无还手之力。
众人哗然。
“我是个不怎么怕光的半夜族,虽然有一些难以言说的缺陷……脸上的胎记,你们都可以看见。”夏夜抬起头,慢慢摘去了脸上的帽子,将胎记彻底暴露在灯光下,“我只是想去光耀,过安稳的生活。”
“……”
周围的小弟们议论纷纷,已经信了大半。
他们做着人类血奴生
意,见过无数弱鸡人类。
当然,普通人类在他们眼里都是弱鸡——
没什么力气,没有敏锐的嗅觉,没有好的视力,甚至胆子也很小……
但是有科学家统计过,就算最低的D等级夜族,体质也至少比人类好上了10%,平均寿命比人类高了差不多10年。
虽然多了怕阳光这个缺陷,但只要活得久,说不定科学家哪天就攻破了难题呢?
“黑哥,如果你相信我,可以轻松赚到一笔钱。但如果你相信他……”夏夜弯了弯唇角,露出了一个轻嘲的笑容,“向你购买人类的那个人,肯定会发怒。”
实际上,夏夜没有表面那么平静,只是故意表现得淡定,然后把事情的利弊掰开了说。
阿力为自己争辩:“黑哥,不要相信她!我对天发誓,绝对不会骗你。”
虽然他自己都信了几分,但他不能承认啊,黑哥还不得把他生生撕了?可惜他的话,连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谁说得准呢?说不定捞一票,人都找不着了。”夏夜意有所指。
阿力气急败坏:“我们立刻取她的血拿去化验——”
“够了!白痴!”黑哥猛地一拍桌,“你以为那么容易吗?”
验血是件麻烦的事,不仅需要较长的时间,还需要把样本送去特定的科学实验室,这不是区分半夜族和人类的常用手段。而且,这种实验室都很高傲,杀鸡焉用牛刀,人家还不乐意接手呢。
再说了,半
夜族这种残次品的缺陷多如牛毛,一般很容易被识破。
大多数的表现都是不能碰阳光,见到阳光就会皮肤过敏、刺痛、灼烧,还有一小部分其他的表现,比如说明显的肢体残缺,比一般夜族更渴望血液什么的。
当然,不排除那些极少数的例外。
真是麻烦啊。
黑哥坐直了身体,面无表情地盯着夏夜看了好一会儿。
然后对手下打了个手势:“先把她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