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声震天,惊在所有人的心里,数不清多少的丧尸从附近的店铺中,从街头小巷中蜂拥而至。
尸群宛如野蛮人遇车踩车,遇到同类阻挡依然保持着最大的度,将前方同类撞倒,然后狠狠的踩下,从后面能看到一排排血脚印。
“你们一直跑先上车,不要管尸群。”韩风跑在前面,将靠近秦刚的几只丧尸提前解决。
在警局里,秦刚已经提前做好准备,一身装备早已穿戴在身上。
此时,他边跑着一手提着装武器的袋子,一手拿着微型冲锋枪,枪口的子弹喷吐着烈焰,为其他人顺利上车争取时间。
近距离要论射快,杀伤力强,机动性高,那无疑是冲锋枪,一颗颗子弹宛如豆子飞在半空中,但所爆的杀伤力却要比豆子还要高。
子弹在接触到丧尸皮肤时,很快的穿透了表皮,接着击穿了它们头骨,然后从后脑迸溅血液下释放着余存的动能,给后面的丧尸造成一定量的伤害。
作为连续三届,武警比武中射击的第一名,秦刚的枪法可以说是精准无比,更换一个满弹匣。
秦刚手中的火焰喷吐着火舌,每一两颗子弹出膛片刻后,都会伴随着一只丧尸的倒下,前冲的态势仿佛一瞬间被无形墙给抵消了。
在其他人眼中,这些丧尸好像是排着队送上来,让秦刚夺去它们的生命。
很快,倒下的尸体在地上铺了一小层,可尸群还是悍不畏死的起着冲锋,渐渐包围圈在缩小着。
韩风手里的刀飞翻转刺出,他没有在原地等着丧尸们扑来,而是如同游击一般,先去迎击小部分丧尸,这样既能掩护其他人上车,还能适当缓解全部涌上来时,数量带来的压迫感。
他每经过一处,地上必然会有三四具眼眶中被戳穿的尸体。
韩风没有用枪,原因是前世没有摸过枪,虽然知道一些枪械的使用方法,能成功的打出子弹。
但是打出子弹和命中完全是两回事,无基础的小白,不可能在短短时间精通枪械,除非是天才。
很可惜,韩风有自知之明,他显然不在此列,所以不会冒险,还是用着最朴实而简单的方法杀着丧尸。
死在刀下的丧尸已经很多了,但如果细看之下,这刀已经出现一两个缺口。
通过这次,韩风使用这把刀,已经感觉到了吃力,不是他自身能力不行,而是,刀的尺寸过于短了。
古语说的好:“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这是先人留下的宝贵经验,在面对数量足够多的丧尸,刀身短的缺点暴露无遗。
他现在不到了紧要关头,不会使用“迟缓雾瘴。”
一是为了继续锻炼自己,二是节省消耗。
就在刚才短短时间里,丧尸数量在猛增,已经有很多次处在危险边缘,不得不动用能力来保证自身安全。
如果是长刀呢?丧尸们必然会倒在一米外,很难近身。
可见一把趁手的武器有多么重要。
他现在非常渴望系统任务奖励的刀会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