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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秋香黄毛衣(第2页)

顾清欢和林晓梦背着俩背篓跟在后面,一路来到给三人分配的红薯地。

“这三拢红薯地就是咱们今天的任务,完成了,个个都是满工分,完不成,就且等着吧!

我说,你们俩,今天可得卖力的干,别拖我后腿!”钱菜花大声喊道。

林晓梦脸上笑盈盈的走过去:“菜花婶儿,您放心,我肯定卖力的干,您是干活的老把式,还得多教我呀!”

顾清欢见状,不由打了一个哆嗦,浑身冷。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有多喜欢钱菜花呢,明明已经计划着要把人家的福运抽走,还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比那潘金莲还狠毒。

最毒妇人心,不过如此。

钱菜花见林晓梦这么上道,说话中听,脸色也缓和了些。

又见顾清欢还站在地边上不动,冲她喊道:“怀安家的,你想啥呢!还不快下来干活,还要我去请你是咋的?”

顾清欢回过神来,连忙下地干活。

三人的分配是,钱菜花负责挖红薯,顾清欢和林晓梦负责把红薯从泥土里清理出来,然后装进背篓,背到计分员那边去交工。

看似不公平,顾清欢和林晓梦干的都是重活力气活。

但让她们俩拿锄头挖红薯,也是万万不行的。

红薯在地上的长势只有经年老手才能凭借经验去判断,如果盲目去挖,只会收获一堆半截子红薯,到时候交不了工。

基本上所有的知青都是这样分配的。

分配好任务,就开始干活了。

顾清欢和林晓梦不约而同的从兜里掏出一双干活用的劳保手套戴上。

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不能埋汰了。

钱菜花见状,念叨了一声:“你俩的手是金子做的是咋的?穷讲究啥,这么好的棉线手套,搁泥巴地里埋汰了,还不如把它拆了织一件毛衣穿,还暖和。”

顾清欢把手套翻来覆去看了一遍:“这手套咋织毛衣?”

林晓梦也好奇的看向她。

“你们别看我现在老了,长埋汰了,我年轻时候也爱俏。

当姑娘家的时候,特别喜欢编织,不过那时候物资紧缺,没有多余的钱买钩针,就用钩针头加上别人不要的牙刷把儿改成钩针。

没有钱买毛线,就把白色棉纱线的劳保手套攒起来,拆成线,团成线球,织成毛衣。

不过白色的毛衣不吉利啊,我就自己学着用石榴皮给毛衣染色。

把石榴皮晒干,掰成小块儿,放水里煮开,把毛衣打湿放里头边煮边染。

最后得了一件秋香黄的毛衣。

那年我还穿着这件秋香黄毛衣相了亲,老许一眼就相中了我。”

钱菜花沉浸在对过去的美好的回忆里,空气好像都变的温柔而浪漫。

不管是四十岁还是七十岁,每个人都是从青葱少年过来的。

岁月可能会磨平棱角,但带不走那些曾经美好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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