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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页(第1页)

我承认,自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甚至是肃然起敬。

虽然与林湛接触不多,可我却是清楚像他这样的人在这般年纪有如此的身份地位,靠的绝不仅仅是运气。他是林氏的主心骨,往再大点说,那便是林氏家族的核心人物。更何况他已经不是二十几岁的热血愣头青,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深思熟虑,并不是冲动为之。

而这一次,他似乎不打算给自己留后路。

元旦过后工厂的订单终于开始慢慢减少,工人也陆陆续续地回老家。我一下子便清闲了下来,发工资的时候加班补贴一起下来了。我把钱理了理,数出一笔钱整存成存单给老郝。

“你自己攒着吧,花钱有个就行了。”老郝仅是从报纸边缘看了我一边,接着继续看报纸,“老爸养你这么大,还看你这一点钱?”

我脸上烧得慌,只得转向老郝媳妇,“这又不是什么孝敬钱,是我还之前借的。”

老郝媳妇噼哩啪啦地摆着碗筷,“你爸让你存起来你就存起来,别啰啰嗦嗦的。把竹垫拿出来,我去端汤。”

薄薄的存单拿在手里翻来覆去被汗浸得有些湿软,我犹豫磨蹭了许久,还是把它收了起来。既然他们明确表示不要了,我也不用那么固执。换个变通的办法,也是可以达到目的的。于是我偷着帮这对老夫老妻报了个四天三夜的风情休闲游,他们虽然嘴上嚷嚷着我糟蹋钱,可最后还是挺高兴地去了。

周末的天气很好,我把柜子里的被子大衣什么的翻出来晒太阳。又打扫了储藏间和厨房,一直忙到了下午。刚坐下来缓口气喝口水,那边林戬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了。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累,我不免关心了他几句。或许是咱的口吻太亲切关怀了,惹得被关爱对象开始得寸进尺,指名要喝爱心汤水,还要限时速递。

我现在做个简单的晚餐是可以的,但熬汤水这种技术活儿还是没啥经验。上次买了汤骗他说是自己炖的,后来有次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坦白了。那时候他就说了,下次得要喝到正牌的爱心汤。现在时候到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好在现在网络很强大,靠着网上查的资料,我折腾了近六个小时也整出一锅子萝卜排骨汤。

林戬看到我抱着保温袋出现时表示得非常软弱无力,仅仅是抬手指了指边上的座钟。

“你该不是没吃饭一直等我来吧。”

“你说会带汤过来的。”

“……你也太死心眼了吧,先叫份饭垫肚子不会啊。”我从保温袋里取出保温瓶和汤碗,“我可有言在先,炖汤什么的很技术,第一次搞这东西,我不保证好喝。”他像是没听见,以一种如狼似虎地姿态抢过汤碗,端着饥渴到极点的表情喝了一大口!

一大口!

好 大的一口!

一直含在嘴里,没咽下去。

我坐在他面前,双手水平铺叠着,下巴支在上面,眼睛眨巴眨巴地,“好喝吗?”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我想他大概是后悔打电话让我送汤来,更后悔的是他还喝了那么大一口。

那么大一口!

到现在还含在嘴里!

他鼓着嘴巴的样子就好似胀气的河豚,惹得我也鼓起了腮帮子。隔了几秒,我缓缓地吐气,“想吐就吐吧,我尝过,这这汤是不太好喝。”我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不过也不是不能喝。”

林戬死死地盯着我看了足有半分钟,嘴巴慢慢地瘪了下去。到完全咽下去的时候,他的肩膀没忍住颤抖了一下。

我眼观鼻,鼻观心,很诚恳地说道,“料,我是放足的。调味,也是试过的。不过呢,熬的时候没看好火,半路上烧干了一次。”笑容诚恳地继续说下去,“然后,我加了水,又加了点调味料,继续熬。网上说要用大火熬沸后再转小火煲,不过那楼主没说煲多久,我想带骨头的话总是要多些时间,所以就一直煲着。看到收汁了我就继续加水,然后就煲成这样了。”

林戬用手背贴在唇上摩挲了一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汤?”

“萝卜排骨。”

“……萝卜呢?”

“大概是熬太久,化掉了。”

“……”

“其实我已经把焦掉的排骨剔出来扔掉了,还放了大蒜瓣去味。”端起瓶子闻了几下,“这闻着么,也没什么怪味了。”

林戬的腮帮子明显收缩了一下,尔后慢慢地说道,“作为新手,不错了。”

虽然知道这话安慰的成分比较多,但新手的优点就是能虚心接受,而且他到最后也没把汤吐出来,我已经顶满足了。不过要把这罐汤全喝完还是很挑战的,所以后来林戬又打电话叫了几份外卖。

“有这么好的外卖还要我弄吃的,你这不是找罪受么。”我把塑料袋拆开来,里面的打包饭盒上赫然印着某某饭店的logo,“这饭店还有做外卖?”

“最近才开始的。”他捋起袖子,开始摆弄碗筷,“一起吃吧。”

叫来蛮多的菜,其中有一碗麻辣大虾特别美味,半个巴掌大的虾子烧得通红油亮,点缀着炸得焦香的蒜末,还有大把的辣椒花椒。我一边嗷嗷叫着辣死了辣死了,可一边嘴巴却是没停。

林戬一边笑骂我没个好吃相,一边帮剥着虾蟹。到后面,冰箱里的饮料全喝光了,菜也所剩无几。我吮着手指头看时钟,“这么晚了。”说着就站起来,可大概是吃饱喝足反射神经有些慢,脚下一个趔趄,人就往前扑去。饭盒被踩的扁扁地,鞋子也污了一片。林戬只得加快速度收拾残局,又顺手往墙边一指,“里面有洗手间,去洗一下。”我脱了鞋子,晕头晕脑地进去那间小套房。说是小套房,可里面的蛮大的。有我喜欢的大片的落地窗,往外看去时只见一片灯火,华丽眩目,却是可以被踩在脚下。或许上位者们多喜欢住高处,要的就是这样一种能把浮华踏于脚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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