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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巧克力色布加拉提(第1页)

“嘿,兄弟,路,是你吗?”前排一个黑人学生小心地回过头竖起一个大拇指,压低声音,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黑人牙膏不找这兄弟代言真是亏大发了。

“布拉德雷。”黑人兄弟伸出手,自我介绍。

“路明非。”路明非试图越过桌子之间的缝隙去和他握手。

仿佛一颗曼妥思掉进了可乐瓶里,教室瞬间爆炸,目光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路明非的位置在角落,他来得又早,又特地隐藏了自己的气息,所以没人注意到他,但这名字一暴露出来,就像是一颗巨石砸进了平静的湖面,所有人都窃窃私语,把目光移到了那张脸上。

咋一看这张脸好像很普通,但如果细细品味,却又像是百年酒酿,越看越有味道。

几十个新生同时吸气,学院里没有人不知道路明非的大名,如果你还对“蒙面”和“变态”两个字陌生,那对不起,你已经OUT了。

“路哥哥!加油!明天我会给你助威的!”一个小丫头片子喊道。

“安静!”曼施坦因教授冷冷的目光移过来,大声训斥,“现在是考试时间,禁止大声喧哗!”

曼施坦因教授露出不悦的脸色,但学生们似乎并不鸟他,他们站起来鼓掌,掌声震耳欲聋,好多新生都像是打了鸡血般站起来,噼里啪啦的掌声响彻教室,还有人给曼施坦因教授递送过去暗含韵味的秋波。

曼施坦因教授气得鼻子都歪了,诺诺耸耸肩,瞧着曼施坦因的背影,也悄悄给路明非比了个大拇指。

所有人都站在路明非这边,曼施坦因教授没有一个同伴,他的弹药箱就像是他那光滑的头顶一样干净。

路明非四下张望的时候,才发现有一个人没有鼓掌。

那是一个娇小的女孩,阳光下,一身白色的T恤,一头颜色淡得近乎纯白的金发编成辫子,又在头顶扎成发髻,露出修长的脖子,白得冷冽的肌肤很有特色,路明非一眼就认了出来。

零,女孩的相亲资料还在他的枕头底下。

零似乎早上睡得很香,她是最后一个到座位的,掐着响铃的时间,所以路明非之前才没看到这个女孩。

();()  终于,考试的铃声响起。

被黑人兄弟攥着手使劲握的路明非坐回了原位。

曼施坦因教授的大手在讲桌上用力一拍:“现在开始分发试卷,如果有谁想退学的,把手举起来,我会安排你们的退学手续!”

老虎不发威,真当他是病猫!

学生们纷纷安稳地坐在位置上,往一旁瞧,他们此刻又保持了安静,完美地踩在了规则的底线上,根据校规,曼施坦因教授只能把这股怨气吞进肚子里,他瞪了诺诺一眼,开始分发试卷。

“现在,关闭手机,和学生证一起放在考桌的右上角。”曼施坦因教授将试卷袋拿出来公示,以表明上面的封条完整,没有人拆开过。

路明非有些许紧张,虽然芬格尔和他吹了一整天他的血统有多牛逼,考试有多简单,让他赶紧“RushB”,但真到了临场发挥的时候,手里的笔头捏起来却有一股陌生感。

曼施坦因教授按了按黑色的腕表,黑色的幕墙从雕花木窗中的夹层钻出来,所有的窗口都被密封。

同时,教室里的壁灯亮起来,白色的灯光照亮了每个人的脸,黑人兄弟转过来对着路明非微笑,他的牙齿在闪闪发光,路明非心想考试结束一定要问问这位叫什么布加拉提的兄弟用的是什么牌子的牙膏。

诺诺和曼施坦因教授分别在两边分发试卷,路明非从诺诺那儿接过试卷,他听到了其他人的惊叹声,因为试卷就是一张白纸,一片空白,雪白的水印纸,一个字都没有。

有人举手想发出质疑,但曼施坦因教授说:“没有任何问题,试卷已经分发完毕,我和监考学生以及医疗组都在教室外,这间教室由诺玛监控,你们可以聊天或者睡一觉,只是不要抄袭别人的答案。”

“别想着抄袭,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会不一样。”小秃头的嘴角露出冷漠的笑。

随后,他和诺诺往教室外走,门被重重地关上,有学生像是白日见鬼那样挠着头对着试卷发懵。

“试卷是空白的,他们会在广播里播放音乐,把低声的龙文隐藏在音乐中。”

路明非回忆芬格尔的话,他是这里第二镇定的人,第一镇定的人是零。

();()  “血统高的人会与龙文产生共鸣,此时就会产生灵视,所谓3E考试,其实就是把你灵视画下来,诺玛会通过特别的算法分析,从而确定你的答案是否正确,因此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共8道题,答对4道的人过关,答对6道的直接可以选修高级课程,答对8道的就是‘S’级学生!”

按芬格尔的意思,路明非一定能答对8道题,他的血统会帮他轻松解决一切。

所有人都在说路明非的血统有多牛逼,连他自己都信了。

现存的龙文都来自于人类所知的龙族历史中最古老的皇帝“黑龙尼格霍格”,卡塞尔学院的混血种的龙血起源都来自于黑皇帝。

在大伙的吹嘘下,这次他连佛脚都没抱,完完全全放开了玩,和老唐还有芬格尔在游戏频道大杀四方。

巧克力染色的布加拉提从座位上下来,凑到了路明非边上。

“嘿,路,你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游戏么?也许我应该拿斯坦福的录取通知书的……他们给了我一份半奖。”布拉德雷抓着自己满头的小卷发,显然沮丧到了极点,“听说那里不考试。”

“如果我是你我就去斯坦福。”路明非说。

他要不是考不上大学,哪里会来这儿上学,难不成他高中毕业了还得在婶婶家混吃等死,或者进厂打螺丝?

有书读很不错了,他就想读书,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出了社会,你才知道,原来老师说的都是真的,校园是一个人会用一辈子去怀念的时光。

虽然偶尔要去参加什么实习和紧急征调,但看芬格尔那家伙,混得也很风生水起嘛,天天就在办公室里摸女职员的屁股,然后收集别人老大的八卦新闻。

广播放出音乐来,优雅的钢琴曲,掩盖住了学生们的窃窃私语。

路明非忽然又听到了钟声,悠长的钟声,还有溺水之人的呼唤。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我要走了,哥哥,再见。”

那声音,就像是个哀求的幼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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