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不说话,他又补充道:“你一个女子,在军营里怕是……不那么方便。”
“那你给我钱,”云锦书伸手道,“一共是三千三百一十六两银子,给你抹个零头,你把剩下的给我。”
怕他嫌贵,她连忙说道:“我会送你出城的,出了城之后咱俩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去你的安定郡,我直接去京城。”
顾雁回的额角跳了跳,这女人还真是干脆得让人不爽,他的话还没说完,她就想着散伙了!
“你认识去京城的路么?”他问。
“不认识,但是我可以找去京城的商队,顺路一起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顾雁回的眉头紧紧地拧了起来:“你一个女人,路上不怕别人图谋不轨?身上带着三千多两银子,不怕被贼偷走?京城的城门可不像姚泾县这样好进,你连过所都没有,要怎么进去?”
云锦书被他一连串的质问砸的目瞪口呆。
她确实没有想过这些,主要是原主没有出过远门,所以在她的记忆里,出门还是一件很安全的事,不过就是给钱坐车嘛,全然没想过在现在这个时代,一个身怀巨款的女人,简直是最好的打劫对象。
幸运些是被劫财劫色,不幸些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毕竟现在连摄像头都没有,杀人抛尸简直再容易不过了。
见她不说话了,顾雁回的声音缓和了下来:“我的意思是,到了军营里,你还是扮作男人的好。”
她救他一命,他当然不会将她丢在路上。
更何况……
顾雁回咳嗽了一声,说道:“所以等会儿你出门的时候,再买几套自己穿着合适的男装回来——我出钱。”
看云锦书要说话,他补充道。
云锦书点了点头,默默吃起饭来。
她在反思自己,现在她身处的时代,与她从前生活的社会完全不一样,她必须摒弃从前的那些思维,尽快融入进来。
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性命不保。
她看了顾雁回一眼,这人其实还不错,肯将这些讲给她听,要是换成柱子那样的人,指不定就要把她骗回家当媳妇了。
“不过三千三百一十六两……”顾雁回忽然拧眉道,“竟有这么多?”
“怎么没有!”云锦书“啪”地一下放下了筷子,竖起了眉毛,“你每天吃的用的,全都是花了钱的!你现在身上穿的衣裳,我可是给你挑最好的料子买的!虽然每一样都不算多,可加在一起自然就不少了!再说我救了你一命呢,难道你的命还不值三千三百一十六两银子吗?”
顾雁回没想到自己问了一句惹得她说了那么多,他连连摆手:“我就是随便问问,随便问问。”
幸而她不知道他的身份,否则怕是要三万两了!
云锦书“哼”了一声,勉强原谅了他,又问起了自己一直想问的一个问题:“顾雁回,你为什么要刺杀皇上?”
顾雁回夹着笋尖的筷子顿了顿,还是放入了口中,慢慢嚼了起来。
笋尖是用油焖的,一口咬下去,他的口中微微酸。
好像确实有些老了。
“皇上不是好人,”他抬起头来,直视着云锦书的眼睛,“他杀了我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