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没有,没在看电视练演技;阳台上也没有,说明没有在吹海风;最后甚至厨房里也找了,没有逮到肚子饿了偷吃的小馋猫。
秦风第一次感慨家太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在家里喊人又显得很笨。
终于逛了一圈,他只剩下厕所和书房没找到的他,在自己的书房里找到了安安静静看书的王安若。
“怎么突然在看书。”
秦风走过去在她椅子后站定,台灯的温暖照明下,王安若的背影如水一般好看。
她轻轻抬起头,尽力仰望着站在身后的秦风,用手里的书遮住了下半张脸,只露了一双暗含秋波的眼眸在外面,弯弯的笑着。
“你在卧室里忙,我就想着帮你来书房打扫一下卫生,看见书架上的书顺手看了起来。”
扫帚和簸箕还在王安若手边放着呢。
这一看就看入迷了。
秦风看了眼书的封面,《莫泊桑选集》。
秦风见状笑道:“谁写得好?”
“什么?”
“我们俩谁写得更好……你觉得。”
“他是写短篇的,你是写科幻的。”
“说一个嘛。”
“明知故问。”
王安若脸颊微红,连眼睛都透露着爱意,便将书挡的更严实了。
“看到哪了?”秦风慢慢俯下身,声音更轻柔了,但王安若听的反而清楚。
因为俩人的距离在拉进。
“《漂亮朋友》,”王安若小声回答着书里的原文:“他在等另一种东西,另一种不那么庸俗的拥抱和接吻。”
“如你所愿。”
秦风轻轻伸出手,将王安若盖住脸的书挪了挪。
原本书本挡着下半脸,现在则变成挡住了上半张脸,盖住了她的眼睛和鼻子。
这轻轻的一挑,露出了王安若的樱桃小嘴。
那双唇微微张开,略有喘息,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一直到秦风俯下身子,感受到了彼此呼出来的气,王安若再也忍不了了,竟是小嘴一撅,主动靠了上来。
两人吻上了,以一种从未尝试过的方向,甜蜜且漫长。
良久之后,唇分。
秦风轻轻拿走她盖在脸上的书后,王安若已经媚眼如丝了。
她看着他,妩媚动人。
他看着她,宠溺一笑。
似乎是得到了什么信号,她不再矜持,伸出双手搂住了秦风的脖子不让他逃开,又是激情的一个吻。
透露着女人的主动与敞开心扉。
她太懂如何让秦风欢心了,女人的矜持让男人充满斗志,而得手后的主动让男人更加享受。
爱情本就是相互,秦风懂的讨她欢心,她便不会让秦风失望。
你走的五十步,只会换来我更快的飞奔。
以吻还吻。
两人的唇分开以后,都已经略带喘息了。
秦风笑着说道:“我从不觉得拥抱与接吻是庸俗。”
王安若脸色通红,觉得浑身燥热,脸上带着对自己男人的骄傲笑道:“所以在我心里,你才是最好的作家。”
秦风温柔地抱着她,狠狠嗅了嗅她梢的清香,弄得王安若脖子痒痒的,缩了缩脖子。
他轻声说道:“走吧,该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
“嗯。”
王安若轻轻点头。
明天是电影节的开幕式。
明天晚上会有红毯,她要出席。
秦风也同样会出席。
然后他会跟她十指相扣,携手将一枚点燃了引信的深水炸弹扔进闪光灯的海洋,将内娱炸翻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