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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共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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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暑气逼人,闷得人心慌。自茶楼回来再次落笔策略之时,姜藏月突兀想到时年六岁,因不识字差点死于荒郊野外无人知。

姜藏月坐于屋中,手中笔顿了顿,那一滴墨突兀落下,晕染开一片浓重墨迹。

她垂下眼睫。

四门选拔向来残酷,多的是你死我活,不择手段。而她年岁最小,力气不及,又身量尚矮。每每搏杀之时,总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身是伤。

满初眼瞧着屋中安静,也未去打扰。

当时四门之间,却有一粗腰圆臂,满脸横肉之子,最是喜欢挑软柿子捏。

她身板瘦小又营养不良,自然是最好欺辱的对象,没有一个人想在四门垫底,那样的后果太残酷。

所以在她前往乱葬岗练胆之时,那凶神恶煞的小子也追了出来,身上携带凶器,只恨不能将她杀死于乱葬岗。

可她那时别的没记住,就记住了顾崇之的一句话。

想要不被挨打,就要往死里打,挨过越多的打,承受力也就越强。

屋檐下的铃飒飒作响,风顺着菱花窗进屋,热浪将脸吹得火辣辣。

姜藏月瞧着笔杆出神。

她依旧记得那小子生得高大,眉目凶残,破烂衣摆处沾着风化成褐色的血迹,一瞧便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止一个,仅仅是为了自己不垫底被丢去喂狼。

她当时是害怕的,她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厉害。

然而害怕有用的话,她也不会于此时站在乱葬岗。

那小子见她不说话,当即仗着身高上前就给了她两巴掌,直接给她扇翻在地。

“当真是个没用的东西。”他甩了两巴掌又狰狞掏出刀子:“今日你就去死吧!”

可真挨了打,脸上火辣辣的疼,她又想着,最差不过一死,为何不试试呢?

她身子娇小,小也有小的好处,干脆就逮住此人的下三路动手,无关下流,也无关卑鄙无耻。

她只是想。。。。。。

活下来。

后来她活下来了。

她用刀子砍断了他的子孙根,又一刀一刀将他的手腕脚腕戳得稀烂,隐隐不成人形。

满身的血她在泥地里滚了好几圈也再瞧不出什么,身上中了四刀,好在不是致命处。

到了山下,她本想进城,却迟迟写不出四门在汴京掩护的府邸位置,被守门之人当做流民拦在城外。

她缩在城墙边濒死想着,身上的血快流尽了啊,可她还没有报仇。

就在她奄奄一息时,顾崇之提着她的衣领将她带上回城的马车。

“当你是个聪明的,原也是个蠢货。”

姜藏月血腥泥污凝固皮肉,想张口却咳了一声,鼻腔里全是血腥味。

顾崇之嘴上叼着狗尾巴草,屈起腿瞧她半晌:“要不要跟老子学认字?”

再如今日,必死无疑。

午间微热的风灌满整个宫巷,深红砖墙积满了一层叠一层的灰尘,蝉鸣不歇。

姜藏月听到了当年说的那一个‘好’字。

她想活下去。

她想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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