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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第1页)

定襄侯公孙昂死了。

朝廷震动。

公孙佳倚在熏笼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侧一张小桌,上面各色饮食都温着。舅家亲戚见她醒了,放了她五岁的外甥余盛过来陪她解闷,之后就离开了。

定襄侯一家三口,如今他死了,公孙佳才是丧主,可她过于悲恸哭了两场,一头栽到蒲团上,再没有人敢说让她操劳了。

丧事现在只有公孙夫人钟秀娥在主持,钟家人便承担起了帮忙的任务,各司其职去了。

公孙佳一低头,小外甥皱着小眉头,一脸严肃忧虑地看着她。公孙佳伸手摸了摸外甥的小脑袋“我没事。”还递给他一个小布老虎。

余盛捧圣旨一样捧着小布老虎,更愁了,小姨昏倒的时候他就在场,公孙佳先是憋着没出声,眼泪一直流,哭着哭着,浑身抖,就栽倒了。现在么

整个人像是画在纸上的水墨画,没有一点血色。

手感不错,公孙佳又揉了两把,说“就是伤心,伤心过了就没事了。”

余盛叹气“你都晕倒了。”

小男孩儿捧着小布老虎,布老虎的眼睛圆圆的,他的眼睛也瞪得圆圆的,两张呆脸相映成趣。

公孙佳揉着外甥的脑袋回答“我生下来就这样,平常不碍事儿,今天是没留神,现在已经好啦。”

“那外公的葬礼呢你有什么主意吗”余盛小心翼翼地问。

公孙佳被他模样逗得一哂“有你外婆、舅舅,还有王府,朝廷也会派员来协助,会办得整整齐齐的。”

余盛忍不住说“可是舅舅姓丁呀。”

公孙佳给他解释道“他和你娘一样,虽然与我不是同一个父亲,但是我们有同一个母亲,是一母同胞的亲人。”

“我知道的。”余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评述这件事。钟夫人这是死第三个丈夫了,每一任丈夫都给她留了个纪念品,现在看来,三个纪念品的质量都不怎么样。余盛腹诽这踏马是古代女人该有的想法吗你们不是得从一而终的吗我要是真的四岁,肯定听不明白

余盛努力给自己的小姨妈打气,小布老虎都握皱了“可公孙家只有你了,你得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后才能令人信服,执掌家业啊”史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你人生辉煌的起点是在父亲的葬礼上令闹事者屈服,那年你才十二岁,从小就这么彪悍,所以你才会在不断的被boss挑衅然后反杀中磨炼技能,走上巅峰

“是你娘叫你来跟我讲的”

“不是呃是、是她”

“嗯,我想她也不会这样,就是你自己想说的,你知道的道理还挺多。开始读书了”

余盛觑着她的脸色,小小地提了一句“我读书不急的,可是你怎么办呢”

一般小孩儿好像没这么多的话公孙佳的兴趣被外甥引了起来“那你说说,有什么事情是用我办的你外公上了遗表,以后的事情他都安排好啦,我只要好吃好睡,就没事了呀。”

“不是的,阿姨谁说女子不如男男人能做的,你也能做啊,你还能做得比他们都好你要振作”余盛急得要哭。完蛋了,别再我穿的不是正史,是个玛丽苏魔改故事吧也不对,玛丽苏魔改里,你都还要喊两句“哪怕我是女孩儿,也要执掌家业”呢你怎么能这么不思进取

余盛是个不幸的穿越者,中考刚考完,在进高中地狱之前,有一个暑假可以浪,然后他就把自己浪过来成了个小婴儿。虽然是个小少爷,但是亲妈是个母老虎。父亲一家是武将,并不“清贵”。没多久亲奶奶死了,刚会走路就得跟着爹妈回老家守孝,那破地方,除了他们家庄子,出门就是一片山野,守孝毫无娱乐,还误了他认识“外公”公孙昂,就惨

公孙佳不知道外甥还有这个来历,只是觉得外甥果然是个小孩子。哪怕是个皇子,十二岁也上不了朝、站不了班。振作个屁

她对鼓励自己的小外甥很有耐心,对小孩子的固执也很有办法“你才从老家回来,乡下有意思吗玩打仗的游戏吗”一般小男孩聊这个话题就会忘掉之前的事了。

小外甥哭丧着脸“我对地理没概念qaq”

本以为自己是个冠军侯,哪知道是个飞将军他真不是路痴,日常生活没问题,地理考试也能及格。但是看到地图他脑子里没有地形地势,旷野找路就转向两眼一抹黑。这还打个屁的仗啊这个属于天赋,他没有。

要不是穿越大神没给他金手指,他犯得着来抱小姨妈的金大腿吗

可没人告诉他小姨妈是个外表白幼美、内心傻白甜,亲爹死了除了伤心哭昏,她就再没有为别的事去担心。

这算什么金大腿养成吗要是有本事养一个金大腿,他还用愁吗早就自己养成自己了

就很惨

公孙佳太同情这个外甥了余盛的爷爷是公孙昂生前的部将,一家子都是武将,打仗不认路,没法承袭祖业,那是挺惨的。公孙佳怜悯地看着外甥,从小桌上拿了块糕点递到余盛唇前“别哭啦,来,这个很好吃的。”

余盛不想吃,握着她的手指往一边移,被冰凉的指尖冻得一哆嗦,眼泪真的掉了下来金大腿这身体是真的不好啊不是装病蛰伏qaq我的命好苦。

公孙佳把糕点塞了进去“小孩子想太多的事情会变傻的,去玩吧。”

完了,连声音都柔柔软软,一点气势也没有。余盛叼着个梅花糕仰脸看着小姨,沮丧极了。

公孙佳想起来拿帕子给他擦掉眼泪,又把一个小葫芦放到小布老虎上“这个也给你,你玩给我看。”

余盛绝望了,拿脑袋往葫芦上一磕,啪,葫芦掉到了地上,一路滚到了门口。余盛捧着小布老虎去追葫芦,葫芦被门槛阻了一阻,停了下来。余盛弯下腰,一时想不起来要怎么在“两手捧着东西”的情况下把葫芦拣起来,定格在了这个傻乎乎的动作上。

门开了,白色的衣摆、黑色的靴子映入了余盛的眼帘。余盛抬起头,来人太高,靠得太近,他看不清人脸。

公孙佳看到来人,唤了一声“表哥。”

钟源单手将余盛拎直“这是普贤奴”小男孩儿捧着布老虎、叼着梅花糕,脸上还有泪痕,看看他、看看地上的小葫芦。就蠢。

公孙佳道“是阿姐的儿子,大名叫余盛,小孩儿怪有趣的。”

钟源看多了奇奇怪怪的愚蠢的侄子辈,对他也不惊讶“来人,把小郎君送给他母亲。葫芦给他带上。”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啦欢迎光临

女主家庭关系

亲妈嫁了三次

第一次,生了个女儿乔灵蕙

第二次,生了儿子丁晞

第三次,生了女主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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