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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孟州道大树十字坡(第2页)

“那咱再来一个好汉歌……”

枯燥的赶路时光,因为有了兄弟,这才格外精彩。

这日,众人出了山东,来到了孟州道。

远远望去,那坡上立着好大一棵树。

目测之下,七八丈高,四五个人都合抱不过来,树干上如蟒蛇般地缠满着手臂粗细的枯藤。

周围一片林子,更是遮天蔽日。

一看就是处险恶之地。

“哥哥,前面有家酒肆。”

时迁眼神犀利,透过密林依稀望到了一面酒旗。

“咱酒喝完了,正好打上三葫芦。”

唱歌废酒,阮小七摇了摇腰间的葫芦,不由舔了舔嘴唇。

此地是何地方,曹杰心知肚明,但他并不多说。

孟州道,大树十字坡,做人肉馒头的孙二娘。

这孙二娘绰号母夜叉。

夜叉、药叉、夜乞叉同义,均出自梵语,意译为“能吃鬼”或“捷疾鬼”,含“勇健”或“凶暴丑恶”之意。

佛教说它是一种吃人的恶鬼。

这一对盘踞在十字坡上的恶魔,丈夫张青仅仅是挑着人肉馒头外出售卖,而麻翻、宰杀过往客人,制作人肉食品的血腥工作,则由孙二娘在家里承担。

而且孙二娘干得得心应手,足见她的歹毒。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人的成长离不开各种际遇。

();()  几辆车来到十字坡前,曹杰一眼就看到酒肆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丰臀茹肥的妇人。

仲秋时节,虽然不是太冷,却也不热。

可她却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再细看,隐约可见她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只是那只白胖胖的脚儿,格外地勾人心神,红艳艳的脚趾里勾着个板屐,摇来晃去,仿佛要荡到人的心里边去。

见来了客人,妇人眼波流转,把众人一扫,迎上前来笑道:“哎哟,几位大哥远来辛苦,快请店里歇歇脚!我这儿有好酒好肉,还有又白又大的馒头呢!”

“打上几葫芦好酒,再来上好肉,好大馒头。”阮小七将三个葫芦扔在了桌子上,也不理会卖马叉虫的妇人,嚷嚷了起来。

武松更是如此了,他眼中只有兄弟,没女人。

倒是曹正这个赘婿多看了妇人几眼,不免心中一荡。

似乎姓曹的,都好这口。

曹杰定睛看去,果然是又白又大的好馒头。

几人分坐两张桌子,很快酒肉便端了上来,那馒头确实又大又白,让人食欲大开。

阮小七并未起疑,他腹中正饿,拿起个馒头就要吃。

曹杰伸手按住了阮小七的胳膊,朝他摇头。

武松、时迁也同时道:“七哥且慢!”

两人同时叫出声,对视一眼。

时迁笑了笑没再开口。

武松凝重道:“原来哥哥也看出了端倪,这店不是个正经店铺。”

“黑店?”阮小七皱起眉头,煞气流露。

曹杰拿起一个大白馒头撕开,仔细看了看,似笑非笑看向那妇人:“那东家,我问你一句,你这馒头是人肉的,还是狗肉猪肉的?”

那白白胖胖的妇人面色一僵,随之又笑嘻嘻地跑过来,拽着曹杰的胳膊就往怀里送:“客官,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这大馒头呀,就是黄牛肉的。”

武松冷着脸,喝道:“你这婆娘,却是谎话连篇,我武松出门前便打探清楚了,有道是:‘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过?肥的包馒头,瘦的去填河。’你欺我等没见识吗?”

阮小七愣了一下:这句话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对了,是二郎在曹正酒店里说的。

“哥哥看这馒头里的毛……”时迁一连掰开了好几个馒头,从中挑出一根卷曲的长毛来。

“砰!”

阮小七极为恼怒地拍了下桌子,站起身杀气腾腾道:“你竟然用人肉包馒头,还给爷爷吃,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一言刚落,金刚铁骨般的大手,就向妇人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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