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姐妹叫吴晓,和徐蓁蓁一样,都在外交部工作。
至于跟在她后边的这孩子,则是G国大使馆公使的儿子。因为平时打交道多,吴晓和那对儿公使夫妇私下里就和朋友似的。今天恰好公使夫妇有事儿,可不就把儿子詹姆斯托付给了吴晓?
吴晓带着詹姆斯在街上逛了一圈,两人只觉得百无聊赖,正好想到徐蓁蓁就在附近,可不就过来了?
“啊呀,怎么是你们两个?”徐蓁蓁也很是意外,赶紧把两人让进了房间。
“哎呦,你这是打哪儿弄来的草莓啊,颜色这么好看?”作为好闺蜜,吴晓从来不会和徐蓁蓁见外,当下直接拿了一颗递给詹姆斯,又自己拿了一颗,“我尝尝好吃不?”
说着就把那颗天价草莓送到了自己嘴里。这么一口咬下去,吴晓眉毛都差点儿飞起来——
呜,蓁蓁这是打哪儿买的草莓啊,怎么可以这么甜,这么美味!
旁边詹姆斯可不也是这样想的?小孩子也更直白,一颗吃完后,冲着吴晓和蓁蓁就是一顿叽里咕噜的输出,总结起来意思就一个,那就是这草莓太好吃了,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草莓……
“怎么就这么三颗啊,快些再洗点儿啊。”吴晓馋的哟,根本连嘴角的那点儿汁水都不放过,舌头一伸一卷,就滴水入肚了。然后就开始催徐蓁蓁。
“你说的倒是轻巧,这么好吃的草莓,你以为我能有多少?”徐蓁蓁瞧着转眼间就光了的盘子,那叫一个肉疼,“还再给你洗一大盘,你知道这草莓多少钱一颗吗?”
“多少钱一颗,论颗卖的啊?”吴晓倒吸一口凉气,再一想也对,他们之前在国外吃的那种,可还不如这个呢。
想了想,伸出两个指头:
“两,元?”
国内物价自然不能和国外比,两元已经是天价了。
“再乘个三。”徐蓁蓁幽幽道,“就这个价格还是看在我表弟的面子上,人家其实本来是十块钱一颗的……”
甚至十块钱一颗都不想卖的。
“我的娘哎。”饶是吴晓有了心理准备,也被惊得一激灵——
意思是她刚才那么两口下去,就是六元钱?抢钱都没这个快。
“人家可不是抢钱,”徐蓁蓁明显是看出了她的心思,“就这还是我和吴家那个吴昉你知道吧?我们俩跟人说了多少好话,人家才算卖!”
听徐蓁蓁这么说,吴晓也不敢再让徐蓁蓁接着洗了,当然,就是她让可也没了——
总共三十颗,爷爷奶奶十颗,爸爸妈妈十颗,徐蓁蓁也就给自己留了十颗罢了!
旁边詹姆斯因为来中夏时间还短,一开始没明白两人的话,等吴晓很是抱歉的跟他说,刚才他吃着很好吃的那种草莓因为太难买,所以已经没有了。
詹姆斯倒不是那种会调皮耍赖的,虽然瞧着很是失望,倒也没跟两人闹,却是回去,就开始跟爸妈闹。
公使夫妇没法,可不又去找吴晓了?到最后兜兜转转之下,这笔生意又被送到了时樱面前——
人家愿意按照一颗十元的价格购买。
外交部还派出专人过来跟时樱沟通,希望她能够卖给公使夫妇一点。
时樱倒也没有拒绝,只是跟对方说,三天后可以提供三十颗草莓给那位公使先生——
本来还想着草莓吃不完,攒一下做点草莓酱呢,现在看来,得往后推了。
等三天时间一到,对方就迫不及待的过来,爽快的放下三百块钱后,取走了草莓,之后更是央人过来和时樱沟通,以后可不可以每隔几天就卖给他们点儿……
很明显,吃草莓的人不但是小詹姆斯,肯定还有那对儿公使夫妇……
换句话说,这么个短短的中秋节假期,时樱足不出户,就挣了将近一千块钱,更甚者,还都是人家捧了钞票送到门上,哭着喊着要买的……
吴昉那边则更具戏剧性。
之所以会这么卖力巴结老丈人,吴昉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他亲爹之前得罪过老丈人。
说起来这事儿也不怪吴昉亲爹。实在是那个年代,他爹也是身不由己,不过是按照上面的命令做事。
可偏偏老丈人那样的知识分子是个认死理的,即便现在平反了,却依旧不肯和吴家和解,对两人的婚事,也是始终持否定态度。
这好容易老丈人勉强松了口,为了防止再起波折,吴昉可不是卯足了力气,想要让老丈人满意?
等提了那个好容易找来的装满草莓的心形盒子盒子过去,老丈人倒是依旧冷冷淡淡,丈母娘却着实被惊艳到了——
盒子是心型的就算了,竟然连里面的草莓也都是漂亮的心型。
女人都是感性的,瞧见草莓盒子,丈母娘就明白吴昉当真是爱惨了他们的女儿,不然也不会这么用心。
等吃下一颗草莓,更是一颗心都要化了——
什么早年恩怨,就让它随风去吧,只要女儿能嫁给爱情,得到了幸福,其他的又算什么呢?
吴昉老丈人这辈子都是个硬骨头,唯一能让他折腰的也就陪着他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老妻了。看老妻都点头了,即便还有点儿气不顺,却到底没有跟他之前说的似的,把吴昉给赶出去。
天知道吃饭时,终于安安稳稳坐上了新姑爷位子的吴昉内心有多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