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语,你听我解释,我听说小鸟接触土坑有利于成长。”
“刘大志!”
秦书语连名带姓地唤了一声,刘大志如同雷轰电掣一般,定住了一瞬,三千丝根根竖起。
沈向哲惊讶于秦书语的声音竟然能这么大,可能真生气了。
正想着说点什么缓解一下气氛,刘大志腾的一下站起身来,原本单手拎着小太阳,此刻也成了一手捧着,一手帮它顺着毛。
还一脸的讨好的笑。
“书语,我就给你开个玩笑,我咋能真的给小太阳埋了呢?我这么喜欢小太阳,小太阳也这么喜欢我。”
话音未落,小太阳便挣脱开刘大志的手往秦书语的肩膀上飞去。
秦书语伸手抚了抚它的小脑袋,转身便要离开。
“诶!书语等等我。”刘大志一个大跨步,快跟了上去。
“书语,其实我也很喜欢小太阳,你刚不是问我小太阳可爱吗?可爱,特别的可爱。”
刘大志絮絮叨叨地跟在秦书语身后。
沈向哲看着离开的二人,默默地说了一声:“他俩,是不是把我忘了?”
眼看着二人的脚步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沈向哲很确定,他俩就是忘了自己了。
这以后还能不能好好玩了???
沈向哲郁闷地踢走了脚边的石子,却听“啪!”一声,似乎是碰上皮鞋的声音。
果不其然,一双黑色皮鞋出现在了沈向哲的视野中。
“向哲哥。”
闫珉瑞唤道。
“闫珉瑞?你怎么在这儿呢?”
话音刚落,沈向哲便注意到闫珉瑞手中的摄像机。
“你又在拍照啊?”
“是啊。”闫珉瑞晃了晃手中的相机,道:“向哲哥,要不要给你拍一张?”
“不拍!”
沈向哲还在因为自己被刘大志和秦书语遗忘而生闷气,赌气一般地撇过头。
“怎么了向哲哥,你心情不太好?”
闫珉瑞凑了上来,他弯下腰看着沈向哲。
“没有,我很好。”沈向哲嘴硬地说着。
可他气鼓鼓的样子,当真是把小情绪全写在了脸上。
闫珉瑞见状,拉起沈向哲的手,道:“向哲哥,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指尖相碰的瞬间,沈向哲瞬间感觉身体被电击般,一阵莫名的酥麻感席卷了全身,脑中瞬间空荡,意识也有了那么一刹的朦胧。
等掌心也传来温度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被闫珉瑞牵着往前走去。
好奇怪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
沈向哲默然地看着自己那只被牵起来的手,闫珉瑞的手不算是很暖和,可以说还有点凉,所以在接触到自己手的那一瞬,他才会有那种酥麻感吧?
这就是少爷的手吗?
沈向哲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闫珉瑞的手,冷玉般的皮肤白嫩细腻,五指秀丽,骨节分明,拇指上带着的翡翠扳指,散着温润的光泽。
沈向哲耸了耸鼻子,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麝香。
是闫珉瑞身上的香水,他又擦香水了,他总是喜欢擦这种白麝香香水。
沈向哲又细细地嗅了一下,说实话,他还挺喜欢这个味道的,很清很自然,还有一种柔软的感觉。